三部委开始清算可再生能源电价资金,绿证市场前景乐观
责任编辑:Lillian 作者:光伏們 2017/5/27 11:57:50 浏览:2998 政策

日前,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对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第一批至第六批目录的新能源补贴情况进行梳理,上报截止日期为8月30日,通知原文如下:

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能源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各有关地方独立电网企业、公共独立系统项目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清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清算范围为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12〕344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12〕808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三批)的通知》(财建〔2012〕1067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四批)的通知》(财建〔2013〕64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五批)的通知》(财建〔2014〕489号)和《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六批)的通知》(财建〔2016〕669号)内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接网工程项目和公共独立系统。

二、本次清算工作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开展,工作指南见附件。

三、请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组织下属各省级电网企业,通过信息平台注册并填报2012-2016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清算申请表,并上传电费结算单或电量结算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有关材料经所在省(区、市)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在线初审后,由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通过信息平台复审、汇总生成最终版,于2017年8月30日前行文报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四、请各省(区、市)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不属于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辖区的地方独立电网企业,以及公共独立系统项目单位,通过信息平台注册并填报2012-2016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清算申请表,并上传电费结算单或电量结算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各省(区、市)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负责通过信息平台对辖区内所有清算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在线初审,并将辖区内不属于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的地方独立电网企业以及公共独立系统项目单位填报的清算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审、汇总生成最终版,于2017年8月30日前行文报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五、对于项目并网发电时间内电价发生变化的情况,进行清算时应分时段填报收购电量和所对应的补助标准。

附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清算工作指南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17年4月18日

附件原文如下: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清算工作指南

为保证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清算工作高效和准确,本次清算工作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http://djfj.renewable.org.cn,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资金清算信息填报

省级电网公司、地方独立电网公司和公共独立系统项目单位通过信息平台注册并填报2012-2016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清算申请表,并上传电费结算单或电量结算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资金清算信息初审

各省(区、市)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负责通过信息平台对辖区内所有资金清算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进行在线初审,三部门均初审完成后,进入复审汇总阶段。

三、复审汇总

1、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通过信息平台将所属范围内通过初审的省级电网填报的资金清算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审、汇总、打印盖章后行文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

2、各省(区、市)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负责通过信息平台对辖区内不属于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的地方独立电网企业以及公共独立系统项目单位填报的资金清算申请表及证明材料复审、汇总、打印盖章后行文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

四、技术支持

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通过信息平台对资金清算申请表及证明材料进行信息核对,并对做好相关技术支持工作。

资金清算申报工作流程如下图:

1.png


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联系人:王源 张淼 刘婷婷

联系电话:010-51973626,010-51973623,010-51973627

传真:010-51973619

电子邮件:renewable2020@126.com

 

 

“财政部开展的这次补贴清算,主要是看各省、各企业已收到补贴情况以及差额还有多少。”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政策研究主任彭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前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是拨给电网,由电网分配到各省份,由各省电网公司再支付给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现在是对具体的分配情况做一个摸底。”

业界预期,这次梳理完结之后,拖欠的补贴资金有望到位。对此彭澎认为,“财政部会根据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有多少来发放,不过只是发放一部分,全部足额发放是不够的。”

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问题严重,资金缺口还在持续扩大。去年年底,缺口达到了600亿元,今年3月份则显示已飙升至750亿元。在彭澎看来,“财政部或者通过增加电费附加费或者有其他的资金来源,否则财政补贴这块的压力还是非常大的。”

不过,在严峻的资金压力下,可再生能源企业如果能从补贴资金中获得一部分,“会对资金链紧张状况起到一定的缓解,但是巨大的补贴缺口不会因此从根本上得以扭转。”彭澎说。

“如果光伏电站的资金问题无法解决,再加上与常规电力市场竞争的日渐加剧,光伏市场面临的形势非常严峻。这就需要政府解决市场空间问题。”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原研究员王斯成告诉记者,“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开展绿证的自愿认购;2018年起适时启动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考核和绿证强制约束交易。绿证落实将为光伏发电释放巨大的市场空间,同时有效解决补贴资金不足和补贴拖欠的问题。但是分布式自发自用或者建筑光伏,暂不纳入绿证交易范围,仍由国家直接补贴。”

王斯成和彭彭均表示,绿证的实施将鼓励第七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项目“走绿证通道”,会有一部分企业通过卖绿证来获取资金收益。

“尽管绿证提供的是一个自愿交易的市场,但是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来选择是否交易绿证,毕竟很多企业面临资金链的考验。”彭澎直言。

此前有公共调查问卷显示,在雾霾等环境压力下,85%受访公众认可绿色电力,愿意为绿电买单。“公众认为如果只是在电价上贵2毛钱,是没有问题的,但必须建立资金和信息的透明机制,保证钱用在绿色电力项目上。”彭澎说。

王斯成也认为,“估计绿证市场会比较乐观。只是购买程序太过复杂,不管企业、机构还是个人都要到指定的交易平台上去购买,过程繁琐,对于自愿认购绿证的购买者,其实只要体现在电费账单上就行了,购买绿电贵几毛钱,一目了然,想买就买。”

业内也在期待着这次财政部的清算梳理,“这样就能提供一个透明的机制,可定期发布各省、各企业的补贴情况,毕竟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也不能老拖欠着,总要想办法解决。”

清算遗留项目,彰显了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决心,绿证交易制度值得期待。短期来看,补贴的发放将使得电站运营商的大量应收款得到变现,改善现金流量表,提高装机积极性;中长期来看,若绿证交易制度能顺利推出,将解决困扰业界多年的补贴拖欠问题,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行业有望维持平稳增长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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