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2日,辽宁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辽宁省光伏发电项目三年建设工作方案(2019-2021年)》意见的通知。通知中显示,在统筹考虑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新增规模,确保不出现严重弃风、弃光问题的前提下,充分挖掘光伏消纳能力,重视推进辽西北贫困地区光伏发电项目投资落地见效,力争到2021年底,全省光伏投产目标达到510万千瓦左右。
支持依法依规建设户用光伏、光伏扶贫、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平价项目、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项目,及已依法依规开工建设的存量申请电价补贴项目自愿申请转为平价上网项目。在全省光伏消纳空间基本许可的前提下,重点支持贫困县集中连片、脱贫攻坚任务繁重的辽西北地区市政府,依法依规组织推进大型集中式平价上网光谷重点项目建设。
原则上暂不支持其它普通集中式平价上网光伏项目建设。不再支持新增拟申请国家电价补贴的集中式光伏项目建设,有限消纳空间用于支持“重点项目”和上述类型项目建设。
省电力公司要认真落实“重点项目”消纳方案,对平价光伏项目优先保障并网发电。密切跟踪“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及全省新能源电力消纳情况,必要时应根据年度工作方案、部门协商机制和项目业主承诺,采取分期或延迟并网措施,缓解或避免出现严重弃光问题。
2019-2021年再启动总装机规模不超过100万千瓦的“重点项目”开工建设,辽宁省发改委根据接网条件列入2019年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计划。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