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增强西藏自治区电力系统备用容量,促进光伏消纳,西藏开启了首批光伏储能示范项目征集通知。根据通知内容,首批光伏储能示范项目向拉萨、日喀则、昌都市倾斜,原则上优先支持已建成并网光伏电站侧建设储能系统。根据文件内容,首批示范项目总装机规模不超过1.12GWh,同时鼓励在阿里地区建设20MW光伏+120MWh储能项目。
文件指出,纳入西藏自治区首批示范项目清单的储能系统与可再生能源场站作为联合体参与电网运行优化,接受电网运行调度,联合体享有相应的权利并承担应有的义务。各地市发改委需于2019年8月23日前将符合条件通过初审的项目上报至区能源局。
通知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