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
规划中提到,建设低碳社区,编制低碳社区建设标准,建立低碳社区管理组织,结合旧城改造开展试点建设,建立旧区低碳化改造技术与政策体系。推广低碳建筑,有计划地开展既有建筑低碳改造,提倡建筑材料循环使用。在建筑领域加大光伏发电推广应用力度,实施“阳光屋顶示范工程”。推行建筑节能“绿色评级”,鼓励新建住宅建成为低碳、低固废、低污水排放和低能耗的生态建筑。
原文链接如下:
http://fgw.nmg.gov.cn/fggz/fzgh/202001/t20200110_153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