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消息称,2015年6月至9月,质检总局开展了37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设计日用及纺织品、农业生产资料、机械及安防、电工及材料、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等5类产品,共抽查了全国2734家企业生产的2747批次产品。
其中2015年第三季度,共抽查了北京、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陕西等13个省、直辖市55家企业生产的55批次光伏并网逆变器产品。
质检总局称,本次抽查依据NB/T 32004-2013《光伏发电并网逆变器技术规范》等标准的要求,对光伏并网逆变器产品的保护连接、额定输入输出、噪声、转换效率、谐波和波形畸变、功率因数、直流分量、过/欠压保护、操作过电压、固体绝缘的工频耐受电压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4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额定输入输出、谐波和波形畸变、功率因数、直流分量、过/欠压保护项目。
光伏并网逆变器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及其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