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爱旭”)发布对外投资公告,拟通过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义乌三期年产4.3GW高效晶硅电池项目(以下简称“义务三期项目”)、天津基地年产1.6GW高效硅基太阳能电池项目(以下简称“天津扩产项目”),投资建设浙江爱旭光伏研发中心(以下简称“光伏研发中心项目”)。
根据公告,义乌三期项目和光伏研发中心项目由浙江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旭”)实施,资金来源均为ST爱旭自筹和募集资金。
义乌三期项目使用已有厂房作为生产车间,购置安装满足年产4.3GW单晶电池产能所需的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整体建设周期为1年。项目预计总投资19.03亿元(含流动资金),项目建成后,实现年均营业收入约为30.69亿元,年均净利润约3.52亿元。
光伏研发中心项目将在浙江爱旭厂区内,整体建设周期8个月,拟投资7亿元。
天津扩产项目由天津爱旭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本项目对天津基地现有年产3.8GW高效硅基太阳能电池项目进行扩产,使用已有厂房作为生产车间,购置安装满足年产1.6GW单晶电池产能所需的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扩产完成后天津项目产能将达到5.4GW。
天津扩产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为4个月,预计总投资3.2亿元(含流动资金)。项目建成后实现年均营业收入约11.22亿元,净利润0.99亿元。该项目资金来源为ST爱旭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