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8日,晶澳与彩虹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通过“云签约”方式,就采购光伏玻璃产品及服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执行总裁牛新伟博士与彩虹新能源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仝小飞分别代表双方签约。
双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公告,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是对双方合作事宜的框架性约定,根据2020年3月份光伏玻璃市场均价测算,预估本次合作总金额约为21亿元(含税)。协议有效期截止至2022年3月31日。
执行总裁牛新伟博士在致辞中表示,晶澳始终坚持“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致力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此次双方达成战略合作,成为更加稳定的供需战略伙伴,将充分发挥各自资源优势,互惠互利,实现共赢。
北京总部会场
彩虹集团董事长、彩虹新能源董事长司云聪在致辞中表示,彩虹新能源一直致力于光伏玻璃制造新技术的提升及应用,期待与晶澳携手推进全球光伏产业迈向先进低耗的产业新生态。
作为全球领先的高性能光伏产品制造商,晶澳产业链覆盖拉晶、硅片、电池、组件及光伏电站,核心技术始终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产品遍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晶澳科技于2019年12月13日起正式登陆A股。根据PV InfoLink数据库统计,晶澳蝉联2019年全球组件出货排名第二大光伏组件供应商。本协议的签订符合晶澳未来经营规划,有利于保障组件生产边辅料的稳定供应,有利于晶澳维持稳定的盈利能力,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协议的履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