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两税——光伏电站上的“乌云”
责任编辑:臧超 作者: 2020/6/8 10:06:17 浏览:1193 市场

土地成本正成为笼罩在光伏电站投资上空挥之不去的阴影。


近日,光伏們获悉包头领跑者某投资企业收到了当地税务机关的耕地占用税催缴通知,不过该通知书上并未显示具体的征收标准。一家中标的投资企业告诉光伏們,税务部门没有明确征收标准,但当地政府以财政困难为由要求企业先预缴5000万为政府分忧,之后政府会想办法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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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领跑者基地以治理采煤沉陷区为目标招标了10家投资企业“入局”。除了承担土地治理的责任,这些中标的企业大部分都被要求在当地配套产业投资。


在领跑者基地的承诺函中,包头市人民政府曾明文表示在现有税收条件下,基地项目流转用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


实际上,包头领跑者基地项目能够建成并网,中标的投资企业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除了产业配套之外,土地条件恶劣、一次性缴纳土地租金、升压站及基础设施分摊成本高等都直接或间接的推高了这些项目的前期投入成本。


现在,这个“局”似乎是请君入瓮,连当地的财政问题都需要企业进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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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这成了一纸空文。


根据中国能源报实地走访报道,当地税务部门称,市政府没有权限免税。此次征税是根据2015年7月内蒙古财政厅、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关于明确光伏发电耕地占用税政策的通知》一文。


值得一提的是,内蒙是全国为数不多的专门针对光伏用地耕地占用税发文明确了的省份,这曾一度让内蒙古的投资商颇为欣慰。该文件规定,按照光伏板的阴影面积征收,这大大减少了耕地占用税的征收面积。


但根据中国能源报报道,土默特右旗税务局要求企业自行计算应税面积,但计算方式并不明确。而石拐区一家企业负责人表示,“此前公司已经申报了应税面积,但区税务局不同意,让我们按照土地批复面积计算,这里面包括面板阴影面积、道路、线塔、箱变和种树面积,比实际使用面积要大得多。”


光伏电站被征收耕地占用税与土地使用税已经不是个例。此前,光伏們曾陆续报道过山东、河北、宁夏等地光伏投资企业被催缴土地税等相关情况,其中不乏领跑者项目以及光伏扶贫项目。在第三批领跑者基地项目优选中,青海海西、德令哈两个领跑基地曾因涉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被暂停,直到这一情况整改完成后,优选工作才得以继续推进。


有国家文件以及地方政府承诺函“保驾护航”的领跑者项目都不能幸免,普通光伏电站面临的压力更是数不胜数。据光伏們了解,陕西省榆林市的投资商近日也面临被征收土地税的问题。


其实,对于光伏电站业主来说,来自征收标准不明确的担忧等同于不知何时被征税的风险等级。有行业资深人士告诉光伏們,土地税的征收其实有很多规则可以调整,如果采用点征的方式来征收,那么大部分投资商还是可以承担的,但是如果全面积征收,在补贴拖欠如此严重的情况下,项目公司的现金流压力本来就很大,加上土地税基本就会被拖垮。


某行业人士评价道,光伏已经不是一个小众行业了,这是回避不了的问题。但时至今日,关于光伏用地的征税标准与规则仍未明确,大部分地区的决定权掌握在市级乃至县级的税务部门手中。


众所周知,因光伏是被寄予厚望可以实现低价上网的可再生能源电源品种,同时也将成为“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力形式,但是因光伏电站占地面积较大,如果征税界限不加以明确,即使光伏上网电价远低于火电了,但土地税收这个问题就是一把随时悬在头顶的达默斯之剑,随时都会落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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