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对草原上风电光伏等项目限期退出
责任编辑:liliuyan 作者: 2020/8/4 9:53:03 浏览:1449 头条

近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委召开的四届九次全会透露,该市制定《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书写新时代乌兰察布发展新篇章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将对草原上在建运营的矿山、风电光伏等项目限期退出。

 

乌兰察布市草原面积占乌兰察布全市总面积的63.4%,是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实施意见》提出,要培育发展绿色经济,加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具体要严格落实草原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遵循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干扰和破坏,加强草原资源用途管制,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严禁在草原上乱采滥挖、新上矿产资源开发等项目;已经批准在建运营的矿山、风电、光伏等项目限期退出。

 

乌兰察布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部,风光资源丰富。其中风资源属于国家一类风资源区,风速、风功率密度、有效利用时数等适合发展风电产业;光资源方面,太阳能总辐射量大、日照时间长(全年日照3200小时),适合发展光伏产业。截止2019年底,乌兰察布 风电装机531万千瓦;光伏装机150万千瓦。

 

另外,2020年乌兰察布市政府工作报告,针对光伏领域提出,加强光伏扶贫电站运营管理,完善收益分配制度。完成配套400万千瓦光伏发电基地前期工作,积极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前期工作。

 

来源:内蒙古日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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