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基地配套新能源比例不低于40%!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责任编辑:陈平安 作者: 2020/8/27 13:47:25 浏览:1150 政策

8月27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旨在提升能源清洁利用水平和电力系统运行效率,更好指导送端电源基地规划开发和源网荷协调互动。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类电源系统互补不足的深层次矛盾愈发凸显,北方清洁能源外送比例低;送端基地各类电源缺乏统筹规划,能源资源的综合利用存在壁垒;新能源未配备调峰机组和储能装置,消纳能困难,系统运行效率也较低。

 

在此背景下,积极推动“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发展模式可以提升能源电力利用效率和发展质量,促进我国能源转型和经济社会发展。

 

在征求意见稿中,要求以新能源为主体,通过适度配置储能和利用火电、水电调峰的方式,优先发展、利用清洁能源,挖掘新能源的消纳能力,合理优化存量和增量规模,力争各类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在95%以上,增量基地输电通道配套新能源年输送电量比例不低于 40%。

 

鼓励存量煤电机组通过灵活性改造提升调节能力,明确就近打捆新能严控中小水电建设规模,以西南水电基地为基础,优先汇集近区新能源电力源电力的“一体化”实施方案,优化配套储能规模,充分发挥配套储能设施的调峰、调频作用,最小化风光储综合发电成本,提升价格竞争力。

 

鼓励具备条件地区开展“两个一体化”项目试点示范,多方投资主体通过成立合资公司等资本合作方式实现一体化开发运营;鼓励民营企业等社会资本参与“两个一体化”项目开发建设。

 

具体文件见下:

 

为提升能源清洁利用水平和电力系统运行效率,更好指导送端电源基地规划开发和源网荷协调互动,我们组织起草了《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27日。相关意见建议请传真至010-68555884,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ducui@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2.编制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0年8月27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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