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陕西省延安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延安市“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梳理情况的公示》(下称“《公示》”),指出,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梳理“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0﹞993号)文件要求,现将拟废止的核准(备案)后不能按时开工建设的项目予以公示,共包括风电项目6个,总规模270MW;光伏项目1个,共计19.5MW。
《公示》显示,3个共计150MW的风电项目,废止原因均是核准文件过期。据悉,风电项目核准文件的有效期为2年,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企业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核准机关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另外,这不是延安市第一次公示废止风电、光伏项目。2019年6月,延安市曾发布过《关于废止一批风电、光伏项目的公示》,指出在梳理了该市风电、光伏已核准(备案)项目建设情况后,清理一批在核准和备案期限内未开工建设或企业自愿放弃建设的项目,包括风电项目1个,总规模50MW;光伏发电项目10个,总规模251MW。
《公示》原文如下:
关于延安市“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梳理情况的公示
为全面梳理我市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信息,有序推进我市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梳理“十三五”可再生能源建设项目的通知》(陕发改能新能源﹝2020﹞99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市拟废止的核准(备案)后不能按时开工建设的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9月10日至2020年9月16日。在此期间,如对项目存在异议,请以电话、传真等方式向我委反映。单位意见需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和手机号码,个人意见需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和手机号码等信息。
联系电话:0911-7090228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228室
邮箱:75126299@qq.com
附件:废止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信息统计表.xls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