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10月30日前确定业主,具备条件项目11月25日前备案,年内开工
责任编辑:臧超 作者:臧超 2020/10/9 15:50:45 浏览:904 市场

近期,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能源局发布了《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区域包括昆明、曲靖、昭通、红河、文山、楚雄6个州(市)的部分区域,规划风电及光伏发电装机目标为11GW,其中风电7.9GW、光伏发电3GW,规划建设时期为2020—2021年。规划目标实现后,云南省2025年绿色能源装机占比将提升至85%。(详情点击《云南启动3GW光伏项目竞标:前10年全额平价收购、22年底前投产 》查看)


光伏們获悉,日前,云南省相关部门就该事项专门召开了新能源开发有关工作流程与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简要解读会议。


  • 按照云南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州市工作机制建立情况需要于10月10日前报省发改委、省能源局;

  • 10月15日前初选结果报省发改委、省能源局;

  • 10月30日前,各州市依法依规优选确定业主;

  • 各州市能源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项目业主在行政许可有效时限内完成项目设计、招投标、工程施工等工作,力争具备条件的项目在11月25日前完成前期工作,上报进行核准(备案)。


会议要求,各州市要制定《基地建设方案》和《项目实施年度计划》,10月20日前由州市能源主管部门报经州市人民政府初审同意后,以正式文件上报省级复核;本次新能源项目年内要有一批项目实现开工,形成有效能源投资,拉动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长。


根据会议文件,各州市要尽快与优选业主签订协议,督促项目业主抓紧完成项目可研、取得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前期工作,促进项目尽快备案。


根据《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及配套文件,2022年云南省电力供需基本平衡,2023年电量供给开始存在明显缺额,2023—2025年存在85—280亿千瓦时电量缺额,主要为结构性枯期缺电。


在结算价格风波之后,云南的风、光发展曾一度陷入僵局。在停滞数年之后,云南此次重启风电、光伏开发,以期解决在2023年之后即将到来的电力缺口问题。为了吸引投资企业参与,云南在文件中承诺,光伏电站前10年发电量全部平价上网,全额收购;后10年项目业主可延续前10年量价消纳机制,也可自主选择参与市场化方式消纳。与同期进行的四川低价竞争相比,可谓诚意十足。


不过,云南此次大规模发展风、光,主要目的是为了高耗能企业供电。在2018中国国际铝业周上,云南省发改委曾公开承诺新增电解铝产业0.25元/度的优惠电价,按照云南0.3358元/度的燃煤标杆电价,这其中的差价如何解决仍有待商榷。


尽管有业主对电价承诺仍表示担忧,但云南省相关部门在上述工作任务安排中事无巨细进行了规定,这基本借鉴了以往领跑者基地的开发模式,也是当下大基地模式的进一步延申。在陆续吸引了隆基、晶科、晶澳等一大批光伏制造企业入驻之后,也期待云南在新能源开发领域重塑业主信心。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云南省累计光伏装机为389万千瓦,其中光伏电站容量352万千瓦。此次这份风电7.9GW、光伏3GW新能源项目规划的启动,将助力云南迈进风、光伏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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