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拟下达2021年补贴资金预算,户用、扶贫、竞价项目优先保障
责任编辑:臧超 作者: 2020/10/19 11:40:15 浏览:885 市场

10月14日,财政部发文《关于请提供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需求情况的函》,称近期拟提前下达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要求各地财政厅(局)提供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及所对应的补贴资金需求。


其中,需要优先保障的光伏扶贫项目、自然人分布式项目、2019年竞价项目、2020年采取“以收定支”确定的新增项目统计时间为2021年底,公共独立系统时间为2020年底;其他项目为2020年底。


根据此前财政部下发的补贴资金预算,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为923.5亿元。在财政部《关于下达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中曾明确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预算安排、资金申请情况以及资金拨付原则和办法。

 
根据规则,应优先足额拨付50kW及以下装机规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项目;优先足额拨付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2020年采取“以收定支”原则确定的新增项目;对于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项目,优先保障拨付至项目应付补贴资金的50%;对于其他发电项目,按照各项目应付补贴资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拨付(详见《财政部明确924亿补贴发放规则:户用、竞价项目足额拨付、领跑者50%,其他约30%(附解读)》)。


同时,上述文件还指出单个项目补贴资金不超过合理利用小时数,要求电网公司对补贴申领情况加强监管。从2020年开始,单个项目的年度补贴额度,不超过所在资源区年合理利用小时数对应的资金额度。达到按合理利用小时数核算的补贴总额的项目,国家财政将不再继续补贴。光伏們获悉,关于合理利用小时数标准的文件也将于近期下发,与此前业内预期基本相当。


进入2021年之后,风电、光伏将实现全面平价,新增项目不再需要国家补贴,预计2028年电价补贴缺口达到峰值后,以后每个年度可再生能源基金收入将大于年度新增补贴需求,预计到2038-2040年左右可达到100%补贴支付比例,即彻底解决补贴拖欠的问题。


风能专委会秘书长、北京鉴衡认证中心主任秦海岩此前范围建议有关部门批准可再生能源附加基金授权管理机构牵头设立新能源补贴专项基金,由政策性银行和保险债权等机构作为基金合伙人提供资金,由可再生能源基金来承担并支付专项基金利息。基金成立后,一次性兑付之前拖欠的补贴,并按时拨付之后的补贴,从而协助产业度过当前难关,实现稳定、高质量发展。


另外,光伏們了解到,可再生能源补贴拖欠也给相关主管部门带来了压力,随着风、光进入全面平价,主管部门也正尝试解决补贴拖欠问题。不过有说法称,超过“十三五”规划的光伏电站项目将有很大概率无法获得补贴。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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