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发布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太阳能发电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起草单位包括,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河北省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西北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晶澳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控太阳能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首航艾启威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
《规范(征求意见稿)》包括设计光伏发电工程及太阳能热发电工程等部分。根据要求,本规范是太阳能发电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验收、运行及拆除等过程技术和管理的基本要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太阳能发电工程项目的规划、建设、验收、运行及拆除,必须遵守本规范。此外,《规范(征求意见稿)》提出,采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若技术措施与本规范的规定不一致时,必须采取合规性判定。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
点击此查看《太阳能发电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原文如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工程建设强制性
国家规范《太阳能发电工程项目规范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抓紧开展国家工程建设规范制订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0〕46号),我部组织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等单位起草了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太阳能发电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13717596911@139.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
附件:《太阳能发电工程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