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7日,宝安鸿基地产收购东旭新能源100%股权,涉足新能源行业,并拟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95亿元,用于装机容量1150MW的光伏电站项目的投资建设。
宝安地产与东旭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2310万元受让东旭集团持有的东旭新能源100%股权。其中,东旭集团为宝安地产的控股股东,拥有宝安地产29.88%股权。
宝安地产看中东旭新能源较强的光伏电站建设能力,曾为多个光伏电站提供过 EPC服务,装机规模合计约为 110MW,拟将东旭新能源作为其未来发展光伏发电业务的主体。今后还将通过合作、收购等方式提升宝安地产在 EPC、组件制造、运营维护等方面的业务能力,提高其在光伏行业的竞争优势。
为扩大母公司光伏发电业务的规模,东旭新能源做了积极的人才储备和光伏电站项目。除本次募投项目所涉及的 1150MW光伏电站项目外,东旭新能源后续仍将在各省(区)持续开发和储备各类光伏电站项目,涉及地面集中式、地面分布式、屋顶分布式等多种类型。
宝安地产称,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帮助公司形成一定规模的光伏发电业务,从而基本实现房地产和光伏发电双主业发展的战略布局。项目建成后,其业务结构得到优化,并开拓出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
东旭集团是集光电显示、新能源、装备制造、金融、城镇化地产等产业集群为一体的多元化企业集团,拥有一家上市公司和二十余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此次宝安地产非公开发行预案中,东旭集团计划以不低于30 亿元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如此,东旭集团持宝安地产的股份将超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