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和甘肃省相继启动了源网荷储、多能互补项目申报工作。4月29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方案的通知》,这是继陕西、内蒙(详情点击:陕西、内蒙启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申报工作)、辽宁(详情点击:辽宁省启动源网荷储、多能互补项目申报,5月10日前报送)之后,第四个进行源网荷储、多能互补项目申报的省份。河南省要求一个省辖市、集团公司可申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不超过3个,直管县(市)可申报1个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并制定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送。
通知还要求,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要结合电源规模和出力特性、汇集条件和送出能力、负荷特性和消纳空间等,优化确定各类电力要素规模与配比,评估各类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率,通过虚拟电厂等方式探索建立源网荷储高度融合、与大电网物理界面及调控关系清晰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
一是要梳理大中型城市用电负荷,研究局部电网加强方案,提出应急保障方案,稳妥推进市(县)级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
二是要结合清洁取暖和清洁能源消纳工作开展市(县)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重点实施热电联产机组、新能源电站、灵活运行电热负荷一体化运营方案;
三是鼓励在工业负荷大、新能源条件好的地区结合增量配电网等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供电园区建设,在城市商业区、综合体、居民区等依托光伏发电、充换电设施等开展分布式发电与电动汽车(用户储能)灵活充放电相结合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
原则上,项目实施后每年消纳新能源电量不低于2亿千瓦时,且新能源电量消纳占比不低于整体电量的50%。
多能互补项目要求:优先依托存量煤电项目实施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鼓励通过开展火电灵活性改造,合理配置储能、储热等装备增加系统调峰能力,允许利用近区核准在建及核准未建煤电项目建设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严控增量煤电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鼓励建设具有灵活调节能力或储能设施的风光(储)一体化项目,项目不应占用系统调峰能力。原则上,项目实施后每年消纳新能源电量不低于20亿千瓦时。
除此之外,甘肃省发改委也于5月6日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项目的通知》,其中,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分为区域(省)级、市(县)级和园区(居民)级等具体模式; 多能互补项目分为风光储一体化、风光水(储)一体化、风光火(储)一体化等具体模式。申报相关材料需在 5 月 20 日前报送甘肃省发改委。
以下是河南省原文件:
以下是甘肃省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