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和安徽省也相继启动了源网荷储、多能互补项目申报工作。目前已有陕西、内蒙、辽宁、河南、甘肃、新疆、河北、安徽等省份公布了申报文件。
5月11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十四五”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张家口申报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不超过3个(含已下达的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承德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其他地市如有符合条件项目也可申报,项目涉及风、光建设规模占用本地"十四五"期间开发规模。项目申报相关材料于5月25日前报送河北发改委。
其中,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提出充分发挥负荷侧调节响应能力、加强源网荷储多向互动的具体举措,开展对大电网调节支撑需求的效果分析;实施后每年不低于 2 亿千瓦时新能源电量消纳能力且新能源电量消纳占比不低于整体电量 50%的项目应列为发展重点。电力多能互补发展应提出充分发挥电源侧灵活调节作用或合理配置储能的具体举措,开展对送受端系统调峰压力和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的效果分析;实施后每年不低于 20 亿千瓦时新能源电量消纳能力的项目应列为发展重点。
源网荷储一体化实施路径。通过优化整合本地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资源,以先进技术突破和体制机制创新为支撑,探索构建源网荷储高度融合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主要包括区域(省)级、市(县)级、园区(居民区)级“源网荷储一体化”等具体模式。
多能互补实施路径。利用存量常规电源,合理配置储能,统筹各类电源规划、设计、建设、运营,优先发展新能源,积极实施存量“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提升,稳妥推进增量“风光水(储)一体化”,探索增量“风光储一体化”,严控增量“风光火(储)一体化”。
此外,4月27日,安徽省能源局也公布了源网荷储、多能互补项目申报通知。要求项目申报于5月17日前报送。其中,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实施后每年不低于2亿千瓦时新能源电量消纳能力且新能源电量消纳占比不低于整体电量50%的优先发展。多能互补项目,实施后每年新能源电量消纳能力原则上不低于10亿千瓦时,其中不低于20亿千瓦时新能源电量消纳能力的优先发展。上述两类项目原则上不占用系统调峰能力,并严控新增煤电需求。
河北省文件如下:
安徽省文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