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力A”或 “公司”)与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刚察县人民政府”)于西宁市签署了《框架协议》,双方计划共同推进粤电力在刚察县投资开发12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规划用地2万亩,总投资约60亿元。项目建成后,每年发电量约18亿千瓦时,预计每年可减少碳排放量180万吨,节约标煤60万吨(最终装机容量、发电量、碳排放量和标煤节约量按照可研报告和政府核准审批文件确定)。
公告显示,该《框架协议》为粤电力A与刚察县人民政府合作的基础性协议,有效期至2022年6月30日。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有效期可再延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