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预转让50MW光伏电站
责任编辑:lizhaojing 作者:李昭静 2015/11/2 18:07:07 浏览:1108 财经

2015年11月2日,阳光电源称,其及其全资子公司分别与中国三峡新能源、中民新能签署了《光伏项目合作协议》。共涉及转让50MW光伏电站项目。

 

2015年10月29日,阳光电源及全资子公司阳光电源(青海)与中国三峡新能源签署了《光伏项目合作协议》。

 

阳光电源与阳光电源(青海)出资建设格尔木市30MW光伏电站项目,该项目是格尔木阳光启恒新能源公司所有,阳光电源(青海)拥有格尔木阳光启恒的100%股权。项目建成并网后,中国三峡新能源将收购格尔木阳光启恒股权。

 

同日,阳光电源全资子公司合肥阳光新能源与中民新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光伏项目合作协议》。其中包括合肥长丰20MW并网光伏电站项目。

 

合肥阳光新能源持有长丰红阳新能源100%股权,20MW光伏项目是长丰红阳所有。现中民新能拟通过收购项目公司100%股权分方式收购该20MW光伏项目。

 

阳光电源称,如两项光伏电站项目转让顺利完成,对其资金回笼、开拓更多电站及2015年度利润增长产生积极影响。

 

阳光能源2015前三季度预计营收19.5亿元,较去年同期的21.8亿元下降10.5%,其中生产营收19.06亿,电力销售收入为4490万元;而公司出货量同比增长5.0%至763.9 MW;2015年国内光伏装机有望超18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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