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广东大浦县发改局发布关于积极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具备集中连片分布式屋顶光伏资源丰富的镇(场)与综合实力雄厚、技术水平先进、品牌优势明显、经济效益好的央企国企或上市公司实施集中连片开发、整镇推进。优先选取与招商部门签订投资开发协议的企业开展多样多元推进分布式光伏示范应用,充分发挥其技术和市场开拓优势的农村清洁能源规模化开发新模式。
探索整镇开发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培育上规和尽量整合资源的原则,鼓励分片分组团开发。支持招商部门招大商,招好商,招商部门选取有实力、讲诚信、负责任、致力于项目开发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双赢的企业作为项目业主。优先选取总投资额不少于3亿元,年度投资不少于1亿元,年产值不低于2000万元并与招商部门签订投资开发合作协议的投资企业,培育壮大分布式光伏新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