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延期、转为储备类!河北再调整3.47GW风光指标
责任编辑:臧超 作者: 2024/1/19 15:45:00 浏览:1084 政策

1月18日,河北能源局公示四季度风光集中并网行动到期风电、光伏项目拟调整情况,被调整的共涉及100MW风电、2.17GW光伏以及1.2GW地面光伏项目,其中部分项目取消计划,还有一部分转为储备类或者延迟并网。调整项目涉及的业主包括特变电工、中广核、大唐、英利、深能、国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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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针对2023年项目的第二次调整公示,2023年8月23日,河北省发改委公示2023年6月底到期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调整情况。其中,拟调整光伏项目共有19个,共计3.1GW,拟取消的光伏项目有6个,规模总计845MW。


2023年,河北省共下发了超过40GW风光指标,其中保障性风、光项目159个,规模为14.81GW;市场化项目56个,规模为5.98GW;储备项目180个,规模为19.34GW,总计规模为40.12GW。华能、国家能源集团、国家电投等央企领衔,规模达到2.6~5GW ,其次为河北建投、金风、国九以及中国电建等一系列央企、地方国企与民民营企业,获取规模均达1GW以上。


2023年10月,河北省还启动了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的申报,要求2023年12月20日前全容量建成并网,并由县级政府和开发企业出具按期并网承诺函。对于需配建储能的项目,允许光伏部分先行并网,配套储能可自行建设或购买储能调峰服务,建成时限延长至2024年3月31日。


最终,共1.43GW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进入指标名单,从项目业主来看,中国南水北调集团、华电的指标规模超过100MW,国家电投、特变电工、阳光新能源均超过80MW。总体来看,河北此次名单业主较为分散,但从项目的应用场景可以看到,地面分布式的应用较为广泛,除了常规的村庄空地之外,尾矿、矿坑、寺庙、公路护坡、高速公路、污水处理厂、农光/渔光、坑塘水面等场景应有尽有。


原文件如下:


关于对四季度风光集中并网行动到期风电、光伏项目拟调整情况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光伏项目管理,我委组织相关市对参与四季度风光集中并网行动,且2023年底已到期的集中式风电、光伏项目研究提出了处置意见,对2023年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进行了验收。结合相关市处置意见和验收意见,考虑大雪等极端天气因素影响,研究提出了项目调整意见,现予以公示。具体项目名单及调整意见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17日至1月21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新能源处反映。

 

联系电话:0311—88600512(传真)

电子邮箱:nyjxnyc@hbdrc.gov.cn


附件:1.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拟调整情况统计表

     2.地面分布式光伏项目拟调整情况统计表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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