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参股、配储5%·2h,湖南启动90MW光伏电站开发优选
责任编辑: 作者: 2024/1/29 15:17:07 浏览:484 电站

1月22日,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衡南县石矶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遴选公告。本次公开遴选投资开发主体的项目为衡南县石矶9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要求投资开发主体必须同意光伏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5%两小时的比例配建储能电站或租赁储蓄能力,超过电网接纳能力则自行承担相应储能任务。


公告要求,投资开发主体须按照总投资的10%出具履约保函,并且投资开发主体须同意政府平台公司以灵活方式参股,项目产生的碳权要由政府统筹调配。


详情如下:

衡南县.png


衡南县石矶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遴选公告

为助推我县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加快推进光伏发电,落实省市关于光伏发电开发的有关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我县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依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全省“十四五”第一批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的复函》湘发改函【2022】6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拟通过公开遴选的竞争方式确定该项目的光伏发电投资开发主体,现就遴选要求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衡南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代理单位:湖南华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衡南县石矶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开发主体遴选

四、项目编号:HNHY2024-LX001

五、遴选目标:
对报名参与竞选企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择优选定1家投资开发主体企业。

六、遴选内容:
本次公开遴选投资开发主体的项目为衡南县石矶9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具体容量以省能源局批复结果为准)。

七、竞选人资格要求:

1.具有履行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新能源开发或建设业绩。

2.投资开发主体必须承诺能够按照省市要求在项目开工后一年内并网发电。

3.投资开发主体承诺在项目建成并网前,禁止倒卖转让、变更项目公司股权。

4.投资开发主体承诺本项目产生的碳权要由政府统筹调配。

5.投资开发主体必须同意光伏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的5%两小时的比例配建储能电站或租赁储蓄能力,超过电网接纳能力则自行承担相应储能任务。

6.投资开发主体须按照总投资的10%,出具履约保函。

7.投资开发主体须同意政府平台公司以灵活方式参股。

8.在同等条件下,投资开发主体须同意优先采购衡阳本地产品装备。

9.投资开发主体要在我县当地注册一家项目公司,以便项目产生的全部税收均在本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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