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光伏标杆电价调整文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也按照上述时间节点规定执行”即“2017年1月1日以后纳入财政补贴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发电标杆上网电价。2017年以前备案并纳入以前年份财政补贴规模管理的光伏发电项目,但于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2017年标杆上网电价”,不出意外的话,此处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仅指“全额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电站。
由于光伏們未获得电价调整文件全文,但依据10月份的《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中第三条“利用建筑物屋顶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项目备案时可以选择“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模式。对2017年1月1日以后投运对“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全电量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一类、二类资源区0.35元/千瓦时,三类资源区0.40元/千瓦时”进行解读:屋顶分布式电站在2017年之后投运的都将执行2017年下调之后的电价。
上述结果基本与日前光伏們发布的分布式电价节点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