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光伏电站及粤水电水库光伏项目被广东国土厅要求严格按照国土5号文用地政策执行
责任编辑:孙琦懿 作者:光伏們 2016/11/14 12:11:15 浏览:2554 政策

该复函同时指出,“应严格按照《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有关政策对相关用地进行管理,对于使用农用地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履行规划、计划、转用、征收、供应手续,其中农用地的类型按照土地调查成果认定,光伏方阵的面积按照《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11号)核定。”


光伏用地一直以来争议颇多,据此,对于光伏用地的政策要求或将愈发严格。可点击查看光伏們日前发布的关于光伏用地以及土地税收等方面的报道。(国土资源部强调光伏用地按建设用地管理,农业光伏、渔光互补将严重受限、国家税务总局:光伏发电及“农光互补”均没有税收优惠)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湛江市徐闻县下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徐闻县鲤鱼潭水库光伏发电项目)成果备案的复函


粤国土资规划改备〔2016〕269号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上报徐闻县下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徐闻县鲤鱼潭水库光伏发电项目)备案资料的请示》(湛国土资(规保)〔2016〕49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业经你市人民政府批准(湛国土资(规保)〔2016〕462号),经审核,现就其成果备案函复如下:


一、你局提交的徐闻县下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徐闻县鲤鱼潭水库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材料齐全,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文件要求;规划调整图层数据文件通过省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检测,符合入库要求,现准予备案。


二、你局应严格按照《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有关政策对相关用地进行管理,对于使用农用地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履行规划、计划、转用、征收、供应手续,其中农用地的类型按照土地调查成果认定,光伏方阵的面积按照《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11号)核定。


三、规划修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你局负责,并请你局同步做好市、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的更新工作,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1月9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湛江市遂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协鑫遂溪县12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MW))成果备案的复函


粤国土资规划改备〔2016〕268号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


《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上报遂溪县江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协鑫遂溪县12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MW)备案资料的请示》(湛国土资(规保)〔2016〕42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业经你市人民政府批准(湛国土资(规保)〔2016〕394号),经审核,现就其成果备案函复如下:


一、你局提交的遂溪县江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协鑫遂溪县120MW光伏发电项目(一期40MW))备案材料齐全,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文件要求;规划调整图层数据文件通过省规划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检测,符合入库要求,现准予备案。


二、你局应严格按照《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有关政策对相关用地进行管理,对于使用农用地新建光伏发电项目的,包括光伏方阵在内的所有用地均应按建设用地管理,依法履行规划、计划、转用、征收、供应手续,其中农用地的类型按照土地调查成果认定,光伏方阵的面积按照《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规〔2015〕11号)核定。


三、规划修改备案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你局负责,并请你局同步做好市、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的更新工作,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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