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神华)发布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收购旗下三家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的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7.43%股权,对应注册资本总计13亿元,交易价格共29.29亿元。
本次转让前,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持有财务公司的股权比例为60%,中国神华持股32.57%;中国神华控股子公司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国能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对财务公司持股2.86%、2.86%、1.71%。
收购后,国家能源集团持股比例依旧为60%,中国神华对财务公司的持股比例则提升至40%,成为仅次于国家能源集团的第二大股东。
公开资料显示,财务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00年10月正式开业,原名为神华财务有限公司。2011年,中国神华收购其部分股权;2020年,原神华财务有限公司与原国电财务有限公司业务整合,并由国家能源集团增资控股后更名为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本金随之增至125亿元。
截至2024年底,财务公司资产总额2910.35亿元,所有者权益373.54亿元,全年营收49.6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4.85亿元,税后净利润35亿元。
中国神华表示,本次收购有利于提高公司归母净利润。按照财务公司2024年净利润35亿元及本次收购后中国神华持股比例40%预计,中国神华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归母净利润将增加0.9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