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13日,方大集团(SZ:000055)发布公告称,旗下全资子公司深圳方大新能源将与新余市中智国祥新能源电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作, 从2015年到2017年,计划投资16亿人民币,在新余市共同建设200MW光伏电站。
协议规定,方大新能源出资80%,中智国祥新能源出资20%,在新余市注册项目公司。方大新能源主要负责项目资金筹集和项目建设,中智国祥新能源主要负责办理项目备案、施工报建、建成并网、申请发电收款等手续。
2014年4月2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加快推进全省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方案规定:“建成投产并通过验收的光伏发电项目,省里按发电量每度电给予0.2元补贴,补贴期20年。”
2014年11月26日,方大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方大新能源与江西萍乡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合作协议,计划在江西省萍乡市投资、建设、经营500MW的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项目。
2015年1月9日,方大集团发布公告称,公司与南昌市政府签订了框架协议,计划投资建设总量为300MW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全资子公司方大新能源与江西省龙南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框架协议,计划在龙南县投资建设100MW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