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促进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西藏山南市能源局牵头起草了《山南市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指出,支持优先开发利用水能、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开发,市、县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太阳能资源分布特点和区域发展需求,制定光伏规模化开发方案,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光伏发电基地建设,支持就近开发利用,积极发展光热发电。推进光伏治沙、农光互补等综合利用项目,提高太阳能利用综合效益,参考国家新能源就地消纳和外送统筹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