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云南省普洱市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孟连县分布式光伏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表示,针对分布式光伏资源权属特点,以乡(镇)为主体,以村(组)为单元分步实施。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由建设企业自筹资金建设,通过公开招标、招商引资、村委会“一事一议”等方式确定开发主体。
分布式光伏建设要合理避让城市规划区及集镇禁止开发区域,避让规划的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文物古迹、古村落、人文保护区等核心区及可视区域。严禁依附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物屋顶施工建设。
严格落实“自愿不强制、竞争不垄断”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房屋质量安全、寿命期限、可利用面积、配网消纳能力、建设成本、收入分配模式、投资收益等方面,分析评估各类屋顶资源的开发建设条件,做到“宜建尽建”,既不得强制屋顶产权人安装光伏发电设施,也不能把不符合安装条件的屋顶纳入分布式光伏实施范围。在保障群众利益基础上,自愿出租屋顶的群众,仅出租可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资源并获取收益,不承担投资、担保等其他行为,真正保证群众“零投资、零贷款、零担保”。
电网企业要加快项目配套接网工程建设,与项目建设做好充分衔接,为分布式光伏发电运行提供系统支撑,保障电力用户安全用电。鼓励项目投资经营主体与同一供电区内的电力用户在电网企业配合下以多种方式实现发电就近消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