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了《跨区域省间可再生能源增量现货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计划利用跨区域省间通道富余输电能力,开展跨区域省间可再生能源增量现货交易,促进华中及三北区域(华北、东北、西北)的可再生能源消纳,缓解弃水、弃风、弃光问题。
跨区域省间可再生能源增量现货交易(下称“增量现货交易”)是指通过跨区域输电通道,买方(含电网企业、电力用户、售电企业)与卖方(水电、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通过跨区域省间增量现货交易系统,在已有电力中长期合同基础上开展的现货交易。
现货交易,又称为现期交易,是指买卖成交后,交易双方于当天或两个交易日内办理交割手续的一种交易行为。
《意见》明确,即当送出区域电网不能再消纳更多电力,各种外送计划全部落实的境况之下。如果可再生能源仍有富余发电能力,预计产生的弃水、弃风、弃光电量可参与增量现货交易。同时,增量现货交易需满足送受端电网和跨区域省间通道安全约束。
2012年12月伊始,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即印发了《跨省跨区电能交易基本规则(试行)》,逐步规范推行跨省跨区电力交易。随后,在多省及多区域开展了跨省电力交易。
伴随电改的深化,2016年3月1日,北京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分别于两地同时挂牌成立。组建方案显示,对于两大交易中心的定位略有不同。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跨区跨省电力市场的建设和运营,负责落实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协议,开展市场化跨区跨省交易,促进清洁能源大范围消纳,逐步推进全国范围内的市场融合,未来开展电力金融交易。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主要负责落实国家西电东送战略,落实国家指令性计划、地方政府间框架协议,为跨区跨省市场化交易提供服务,促进省间余缺调剂和清洁能源消纳,逐步推进全国范围的市场融合,在更大范围内优化配置资源。
信达证券曹寅此前表示,“未来中国的电力市场是以中长期的电力期货交易为主,再配合现货的市场。其中,中长期的期货又分大宗期货和小宗期货。北京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就是针对中长期的大宗电力期货,而小宗的电力期货和现货主要在省域级的电力交易中心。”
“电力具有自己的特性,不同于信息的传输不会随着距离发生损耗,电力传输必须要考虑到输配成本、调度的优先性等因素。因此,相比于北京、广州这种跨区域的交易中心,未来省域级电力交易市场的交易频度反而会更密集,参与方也会更多。”
所以,增量现货交易,无疑是对中长期跨省跨区电力交易的一个有力补充,深化了电力供需的市场化进程,利好电力特别是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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