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136号文征求意见:存量电价0.25~0.262元/度,30%~50%;增量机制70%,0.15~0.262元/度
责任编辑:杨靖羽 作者: 2025/11/16 14:19:41 浏览:270 企业

11月14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兵团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存量项目

补贴项目:机制电量30%,机制电价0.25元/千瓦时;


平价项目:机制电量比例50%,机制电价0.262元/千瓦时。


执行期限:取项目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对应年限和投产满20年剩余年限中的较小者。

增量项目

机制电量:比例70%。


机制电价:采用边际出清方式、通过分类竞价形成。


竞价区间:暂定0.15元/千瓦时—0.262元/千瓦时。


执行期限:考虑回收项目初始投资平均期限,执行期限10年。


竞价按年组织,由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项目自愿参与竞价。师市电网企业暂不能组织竞价的,机制电价参照自治区年度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水平执行。


文件如下:

1.jpg

为持续推进兵团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兵团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相关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建议通过电话、传真或者邮箱反馈至兵团发展改革委价格处。


公开征求意见期限:2025年11月15日至21日;


联系人及电话: 崔玉陈  0991-2896273;


电子邮箱:btfgwjgc@126.com;传真:0991-2896271


附件:兵团贯彻落实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兵团发展改革委


2025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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