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省2016年第一批普通光伏电站规模指标内项目招标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6-09-22 青发改能源〔2016〕703号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光伏发电规模管理和实行竞争方式配置项目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16〕1163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6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166号)要求,我委对《青海省普通光伏电站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意见》(青发改能源〔2016〕635号)进行了细化,研究制定了《青海省2016年第一批普通光伏电站规模指标内项目招标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该方案满分100分,依旧主要从上网电价及对企业对当地经济发展贡献两个维度来评估,上网电价40分、企业贡献30分,剩下的部分中,技术水平20分,土地集约利用占10分。
此外,该方案还包含一个扣分项,即企业近3年在青海省光伏项目建设、运营中发生过拖欠农民工资上访事件的,每发生一起扣5分,按年累计。
方案具体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