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摸查之后上报本市2016年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并指出“需申请省级度电补贴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纳入全省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年度建设计划”。
并且,申报2016年全省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的项目范围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已经并网的投产项目或2016年10月1日前可并网的在建项目。
原文如下:
江西省能源局关于报送全省2016年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办),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
为有效抑制光伏发电应用工作过热局面,省里陆续采取了一系列的调控措施,全省地面光伏电站建设有序得到有效规范,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光伏发电投资重点转向综合效益更优的屋顶光伏电站项目。根据有关管理要求,请各设区市发改委(能源局)对本市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情况进行统计摸查,并向我局上报本市2016年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加快推进全省光伏发电应用工作方案》要求,列入全省年度建设计划的项目,建成并通过验收后,方可在享受国家补贴的基础上,给予统一标准的省级度电补贴。因此,需申请省级度电补贴的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必须纳入全省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年度建设计划。
2.申报2016年全省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的项目范围为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已经并网的投产项目或2016年10月1日前可并网的在建项目。考虑到省级度电补贴额度已经使用完毕,暂不受理10月1日后并网的在建项目申报2016年度建设计划。
3.未列入全省2016年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的项目,建成后可享受当年国家相关补贴,不受全省计划的限制,但不享受省级度电补贴。
请你们抓紧组织申报工作,申报的材料务必真实可靠,杜绝在并网容量和并网时间等问题上造假,于9月15日前将本市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计划申报表报送我局,逾期不再受理。
江西省能源局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