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一位专门从事贸易问题的律师表示,西班牙政府日前公布的第三套自发自用太阳能税收提案虽有所改善,但仍未改变惩罚性的本质。
西班牙政府分别在2013年7月、2015年6月和本月公布了修改可再生能源政策的提案,包括对自发自用家庭光伏项目征收“太阳税”。
6月公布的第二套提案极具争议,提案规定对家庭自发自用太阳能发电项目征收“太阳税”,或导致投资偿还期从16年增至31年。提案还规定,不符合新标准的项目将被视为严重违规,并被罚以最高6000万欧元,合6770万美元的罚金,也就是排放核废料罚金的两倍,此举引发众怒,不到一周的时间就有超过18万西班牙市民在请愿书上签名,共同抵制“太阳税”征收提案。
Holtrop S.L.P的律师Daniel Pérez对PV Tech表示,最新公布的提案有所改善,比如规定自发自用项目与可再生资源税收兼容,相当于为低收入者的赋税打了折扣。
还有对电池的规定在之前的提案中也是禁止的。
尽管如此,Pérez表示提案的惩罚性本质并未改变:
l 不成比例的官僚批准程序
l 对并未进入电网的电能征税
他说,目前还不清楚净是否会施行净计量政策。即便消费者不打算将电力注入电网,也不得不寻找一个并网连接点。
此外,新的提案没有解决税收问题。现在税收分为两种:所有消费者都要支付的固定税收;10KW以下项目和一些岛屿项目免除外的可变税收。
Pérez还说:“提案是对消费者自发自用的电力征税,因此对我们而言这个概念一开始就是错误的。消费者没有使用电网,因此不应该为电力的创造付税。虽然政府有所让步,但并未触及提案的本质。”
“总的来说这项提案还是非常消极,会使我们目前的处境变得十分糟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