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5日,据南昌晚报消息,南昌市拟安排8400万元,分3年对80个贫困村和2000户“无劳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贫困户实施光伏扶贫工程,计划到2018年基本实现扶贫村村村有光伏电站。
南昌市实施光伏扶贫工作共需资金8400万元,其中村站每个装机容量30KW需要资金30万元;户站每个装机容量3KW,需要资金3万元。建设资金按照市、县(区)财政3:1比例解决,由市级财政安排6400万元,县(区)级财政配套2000万元。
按照规划,2016年实施村级集体光伏电站20个,户用光伏电站240个,项目资金预计为1320万元,市扶贫资金整合400万元,市发改委安排400万元,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520万元,基本完成扶贫村的“三无”贫困户的光伏电站实施工作;
2017年实施村级集体光伏电站30个,户用光伏电站1000个,需资金3900万元,由市扶贫专项整合800万元,市发改委安排800万元,县区配套1200万元,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1100万元;
2018年实施村级集体光伏电站30个,户用电站760个,需资金3180万元,市扶贫专项800万元、市发改委800万元、县区配套800万元,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780万元。
南昌供电公司按结算周期向贫困农户全额支付上网电费,电站发电全额上网,优先享受国家、省、市度电补贴,全部归扶贫村和贫困农户所有。预计每户年均可增收3000元。
南昌晚报称,此次光伏电站建设由政府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一组织实施,不破坏农户房屋结构和庭院生态环境。采用在斜面房顶直接铺设光伏系统的方式,接入配电设备,实现并网发电。
2015年5月,南昌市在安义县新民乡乌溪村试点建成了第一个30KW的光伏扶贫村站和3个3KW的光伏扶贫户站,并采取全额上网出售给国家电网的方式全部并网发电,当月村站发电3200度、户站户均发电330度,初步预算,户均光伏扶贫年增收3000元以上,村集体电站为扶贫村每年可带来4万元左右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