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光伏发电项目,加快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近期,华东能源监管局向安徽、上海两地电网企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发电并网运行有关监管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光伏发电项目并网工作监管力度,确保光伏发电项目有效实施。
通知要求,电网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申请流程和制度,规范相关工作标准;无歧视开放光伏发电市场,电网企业不得无故拒绝光伏发电并网申请,不得拒绝或拖延应由电网企业出资建设的接入工程及相关工程;电网企业应确保光伏发电电量优先上网,全额收购上网电量,按规定及时支付发电电费和国家相关补贴的转付工作;电网企业应建立光伏发电的监测、统计、信息交换和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定期向华东能源监管局报送相关信息,发电运营主体应主动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安徽省2015年全年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1500MW,其中:光伏发电800MW,风电530MW,生物质发电140MW,水电30MW。全省累计装机640万千瓦,约占全省发电装机的12%,其中:水电2910MW,风电1350MW,光伏发电1300MW,生物质发电840MW。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从2014年的89亿千瓦时提高到2015年的1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占全社会用电量比例从5.5%提高到7%,提高1.5个百分点。
截止2015年底上海市累计装机287MW,企业投资166项,累计装机280.4MW,个人投资1143项,累计装机6.7MW。其中上海光伏建设发展特点为:以自发自用分布式为主;单个项目装机规模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