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4日,据甘肃经济日报消息,“十三五”期间,甘肃省计划在48个县(区)和11个乡继续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据悉,甘肃省将按照政府扶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户自愿参加的原则,重点在定西、天水、庆阳、临夏、平凉、甘南、白银、兰州、武威等9个市(州)的48个贫困县(区)和酒泉市的11个整建制移民乡实施光伏扶贫工程。
光伏扶贫工程将与新农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及种植、养殖、渔业相结合,利用荒山、荒坡等土地资源,建设每户3KW、共计5万个户用分布式发电系统和每个约20MW、共计50座的集中式电站,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50MW,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并网装机容量1050MW。
另外,甘肃省还将探索开展飞地光伏扶贫和利用现有光伏电站扶贫工作。按照集中式电站每10MW带动一定数量贫困户的安排,集中式和户用两类电站共将带动占全省建档立卡贫困户总量的9.1%、计9.2万贫困户(包括无劳动能力户和残疾人等)持续20年增收,每户每年增收3000元左右。
甘肃省扶贫办表示,自2014年甘肃省被列入国家首批光伏扶贫试点省份以来,甘肃安排12个试点县的2700户精准扶贫户进行试点,按照每户装机3KW、投资2.4万元的规模和标准,组织开展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建设,目前已有部分试点县的光伏扶贫项目产生效益。其中,定西市通渭县的200户光伏扶贫项目于2015年10月底建成并网,目前贫困户已经收到电费结算支付5.4万元。此次,甘肃省扩张光伏扶贫区域,是对此前光伏扶贫取得成效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