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森源电气公告称,公司已与河南兰考县人民政府签署《光伏扶贫项目合作协议》。涉及项目总装机量约486.5MW,投资额为48.55亿元。
根据公告,该项目将分为两期实施,其中一期项目31.5MW,投资额约为3.05亿元,包括为6200户贫困户安装31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以及不低于15个共计450千瓦的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项目,预计于2016年9月30日之前建设完成实现并网。若因部分不具备建设条件的,经兰考县政府同意后可分工期顺延。二期项目拟建设村级小型光伏电站,每个村级小型光伏电站规模控制在500千瓦以下,总容量 60MW,规划投资 6 亿元左右,需报省能源局批复后实施。同时,在具备条件的乡镇,建设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项目,采取农光、渔光、牧光、林光互补等多种形式,按照每个贫困户(安装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 贫困户除外)对应 25 千瓦的项目规模标准,总容量 395 MW左右,规划投资 39.5 亿元左右,待国家批复兰考县光伏扶贫实施方案后实施。
合作方式:
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15 个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发电项目建设资金由兰考县人民政府统筹整合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银行贴息贷款资金、企业捐助 资金、贫困户自筹资金等在内的各类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项 目需要的银行贷款,由县政府协调贫困户委托森源电气办理,由森源电气统筹使用、统贷统还。在兰考县人民政府扶贫项目资金筹措未到位之前,项目建设资金由森源电气先行垫资施工。兰考县人民政府资金到位后,及时归还森源电气垫资, 努力争取 2016 年 12 月 31 日由兰考县政府代偿、垫资。
收益分配:
(1)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 5 千瓦安装容量估算,理论上年售电收入6500元左右,电费收入由供电部门直接与乙方结算。项目收益分配顺序为: 每年每个贫困户受益 3000 元、运营企业每年收取 200 元/千瓦运维费、归还银行本息(还款年限15-20 年)外,项目剩余收益做为兰考县人民政府扶贫基金。
(2)每个村级分布式光伏扶贫发电项目装机规模 30 千瓦左右,理论上年售 电收入 3.9 万元左右。企业按照年 200 元/千瓦收取运维费,剩余部分归村集体支配。
(3)115 个村级 500 千瓦以下小型光伏电站,待省能源局批复后实施,每个村级小型光伏电站理论上年售电收入 65 万左右。首先保证参与折股的贫困户 年收益 3000 元外,企业按照年 200 元/千瓦收取运维费,再扣除投资还贷、相应税金、土地租金等,剩余部分50%归村集体支配,50%纳入兰考县人民政府扶贫基金。
(4)在国家对兰考县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批复后,实施“光伏+电站”项目, 确保光伏扶贫项目未覆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每年不低于 3000 元的收益,“光伏+电站”收益的 1-3%作为兰考县人民政府扶贫基金,其他收益归投资企业所有。
(5)结算时间由国家电网将费用划入乙方账户后一周内进行分配支付。
随着西部弃光限电现象频发,投资建设光伏电站的“大蛋糕”正在向东部转移,河南省便是“蛋糕”之一,作为本土输变电设备产商,森源电气清晰了解区域电力需求,判断河南为用电大省。该公司于2013年通过收购郑州新能源实质性进入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领域并在兰考、三门峡、汝州、禹州等地完成光伏电站建设,2015年牵手中民投,2016年与协鑫集成签订框架协议。
森源电气表示,此次加码兰考光伏,极大的增厚了公司 2016 年营业收入及未来的运维收入:项目一期投资 3.05 亿元人民币,将增加公司2016年约3亿的营业收入,并可实现未来每年630万的运维收入;项目二期如顺利实施,未来可实现每年9100万的运维收入。同时,还树立了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公司的品牌形象,为公司未来光伏电站及新能源产品提供了新的市场拓展方向和发展目标,在助推兰考县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的同时,也是公司作为 EPC 总承包商的又一次外延式突破,进一步加强了自身光伏产业竞争力,促进公司“大电气”战略的长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