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中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获证监会受理
责任编辑:yangxue 作者:证券时报网 2017/7/7 11:59:35 浏览:2258 企业

作为福建南安光伏领域的龙头企业,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迈出了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路上的关键一步。近日,该公司发布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获中国证监会受理并暂停转让的公告。


公告显示,阳光中科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并于今年6月28日领取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7120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已被中国证监会受理。


公告称,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规定,经公司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阳光中科股票自2017年6月30日起在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


阳光中科近日在证监会网站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于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的新股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合计不超过7300万股,发行后的总股本不超过29200万股。阳光中科本次IPO的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


据了解,阳光中科此次IPO计划募集资金4亿元,拟投资于新型高效多用途单晶硅太阳能电池智能生产线项目和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研发中心。


作为福建南安光伏领域的龙头企业,阳光中科坐落于福建省泉州(南安)光电信息产业基地,于2016年挂牌新三板,主营晶硅太阳能电池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及太阳能电站的建设与运营业务。2016年11月公司进入上市辅导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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