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9日,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1222)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中国广核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本协议于2017年7月18日在合肥以书面方式签署,双方就国内光伏电站项目开发建设进行合作,并签署本协议。
据悉,本次主要合作的项目为中国境内的地面/水面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分布式光伏屋顶电站项目,在双方认可的经评模板测算下,要求项目的资本金投资内部收益率不低于11%,并满足中广核安徽分公司对项目投资的其他要求。
合作内容为:
1、2017-2019年,累计完成安徽地区1GW的项目合作。其中,2017年度,实现安徽地区300MW的项目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徽林洋已建成电站和后续拟开工项目)。
2、共同开发满足中广核安徽分公司投资要求的目标项目,并与当地政府(或目标企业)签订投资合作协议。
3、经中广核安徽分公司认可作为收购的目标项目,由安徽林洋在目标项目所在地发起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办理项目备案(核准)所必须的项目可研、电网接入、环评、规划等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安徽林洋承担,一直到目标项目的省级发改委备案(分布式项目为地市级)及电网接入等所有手续办理完毕。
4、双方光伏电站合作采取BT(建设—移交)方式进行,即安徽林洋获得项目开发权并进行规划和建设,建成投入运营后符合中广核安徽分公司投资要求及回购协议条件后,由中广核安徽分公司将项目电站资产收购。
5、双方合作的项目,安徽林洋优先承接EPC,按照中广核安徽分公司要求设计、 施工,中广核安徽分公司根据项目进度向安徽林洋支付工程进度款。
6、双方合作的项目,依托安徽林洋智慧光伏电站运维云平台,安徽林洋优先承接相关电站运维工作,按照中广核安徽分公司要求代为维护电站,中广核安徽分公司根据双方协商的价格按时支付安徽林洋光伏电站运维费用。
“林洋新能源与中广核的合作,可以说是强强联合。相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广核与林洋新能源的合作一定能结出更加丰硕的成果”中广核安徽分公司总经理国晨忠在签约仪式上表示。“本次合作有利于双方进一步发挥各方优势,为公司打造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林洋集团副总裁兼安徽林洋董事长陆云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