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出台了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安装要求、补贴额度、申请条件都有章可循了
责任编辑:liliuyan 作者:沈虹 2017/8/4 16:38:33 浏览:1953 政策

为了推进光伏发电应用,实现全社会节能减排,浙江海宁出台了《海宁市推进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对家庭安装光伏电站的条件、补贴额度、申请流程做出了指示。


一、安装条件


对于家庭安装光伏电站的条件,意见中规定:在全市范围内,有条件的农村独立住宅、新农村集中住房、城市高(多)层住宅小区、别墅排屋等不同居民屋顶,规模化、普及化推动家庭屋顶光伏建设。鼓励开展光伏扶贫项目,优先考虑低收入家庭。不鼓励在城镇建设规划控制区、撤并点及征地拆迁房屋征收范围内开发建设家庭屋顶光伏,如有建设不得享受市级补助。


这就是说,不管是农村的房子,还是位于市区的高层或者多层住宅,或者是别墅排屋,只要有条件,都可以安装光伏发电。并且,对于低收入家庭还将优先考虑支持安装。不过,如果房子是在征收范围内的,或是位于城镇建设规划控制区、撤并点内的,安装光伏发电就不能享受市级补助。


据了解,2017年,海宁市家庭屋顶光伏工程的建设目标是5400户,力争达到7200户。


二、补贴额度


对于大家最关心的补贴问题,《实施意见》指出,补贴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散户居民安装项目,另一类是集中连片安装项目。


散户居民安装项目,按发电量补贴三年,其中房屋业主投资建设的项目按每千瓦时0.25元给予补贴,年最高750元封顶。企业投资的家庭屋顶建设项目按每千瓦时0.15元给予补贴,年最高450元封顶。


集中连片安装项目,按装机容量一次性补贴,由属地政府申报并经市发改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认定后,投资者按每户3元/瓦享受补助,最高不超过6000元,不同时享受市级电量补贴。


散户居民安装的光伏发电项目是指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完成并网,那么从并网的次年1月1日开始,可连续3年享受电量补贴。


三、申请必备


想要安装光伏发电项目的居民,需要提供身份证明和房屋产权证明,到供电公司进行登记。如果没有房屋产权证明的,需要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房屋归属证明,并由所属乡镇(街道)盖章确认。另外,如果把光伏发电建设在家庭屋顶之外的其他区域,需要镇政府出具非违建证明。

 

四、如何获取补贴?


从供电公司得到消息,一般来说,国家和省的补贴以及卖给电网的电费由供电公司按月打入购售电合同中指定的银行卡。市级补贴明年待市相关部门布置后实施。

 

《实施意见》对拟在海宁市实施家庭屋顶光伏工程并享受补贴的企业提出了规范要求,下一步,各镇、街道将根据规范要求对其进行审核确认,并报送市发改局建立光伏企业名录库,市发改局将对名录库进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示。

 

特别注意的是,2017年8月31日后并网的项目,必须是该名录库内的企业实施项目,才能拿到补贴。2017年8月31日前并网的项目,则没有这个要求。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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