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位扶贫对象电站规模标准3000瓦—5000瓦 四川自贡市发布申报2017年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的通知
责任编辑:liliuyan 作者:光伏們 2017/8/16 12:11:13 浏览:2048 政策

8月16日(今天),四川省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申报2017年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的通知。通知中规定,申报试点的地区,不仅要光照条件好、电网接入条件好、闲散荒地资源丰富,而且要求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强。此外本次申报范围不涉及新增土地光伏项目和商业光伏发电项目。


另外通知中还规定了自贡市光伏发电扶贫试点项目申报规模,每位扶贫对象3000瓦—5000瓦,扶贫对象可以选择“全额上网”或“自发自用、余额上网”的方式。

 

以下为通知原文:


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局、扶贫和移民工作(办)局、能源管理办公室、国网自贡供电公司区县供电单位:


为做好全市光伏发电扶贫工作,按照《自贡市光伏发电扶贫工作实施意见》(自发改发〔2017〕373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摸底和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全市试点选择光照条件好、电网接入条件好、闲散荒地资源丰富的地区,且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强的行政村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采取具备条件的贫困户的屋顶或庭院建设光伏扶贫电站不涉及新增土地光伏项目和商业光伏发电项目。


二、申报条件


各区县政府要加强规划引领,确保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布局合理、开发有序,以村为单位统计项目建设数量和规模,优先上报建设基础、电网接入条件好和贫困人口多,且具备一年内投产条件的项目建设村。


三、申报规模

我市的光伏发电扶贫试点项目,按照“产权集中、管理集中、运营集中”的原则,每位扶贫对象电站规模标准为3000瓦—5000瓦,科学合理的选择“全额上网”或“自发自用、余额上网”的方式。


四、收益分配


积极探索“政府+农户”、“政府+企业+农户”等模式出资建设,建立光伏发电扶贫项目管理和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将光伏发电收益按比例分配给纳入范围的建档立卡扶贫对象。


五、申报方式


(一)全面摸底,逐级上报。各区县对拟于2017年申请开展光伏扶贫电站的贫困户进行全面的摸底调查,摸清申请项目贫困户所在村建设规模和贫困情况,由各区县发改局统一上报市发改委能源办。


(二)落实条件,先行先试。市能源办、市扶贫移民局对全市上报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信息核实,筛选太阳日照、电网接入等条件好的地区开展光伏发电扶贫先行先试工作。


请各区县发改局、扶贫移民办(局)于8月28日前以联合正式文件上报2017年光伏扶贫项目摸底调查表连同电子版一并分别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移民局。


联系人:


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办  施嘉懿  0813-2309169

邮箱:359407359@qq.com

市委农工委(市扶贫移民局) 李健铭 0813-2205258

邮箱:839482811@qq. com


附件:2017年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基本情况摸底表


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自贡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

自贡市能源管理办公室

2017年8月16日

附件:

自贡市  区(县)2017年光伏发电扶贫项目

基本情况摸底表

填报单位盖章:


1.png                     

备注:1、本村贫困户数量:与上报市扶贫计划数一致。

2、申请项目建设规模: 发电站大小选择:①3KW,②4KW,③5KW。


来源: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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