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局开展光伏扶贫项目用地专项督查
责任编辑:liliuyan 作者:光伏們 2017/8/22 16:09:46 浏览:1548 头条

近年来我国光伏产业发展迅速,光伏电站建设对土地的需求逐年攀升。然而土地不比一般资源,不光数量有限、分类繁多,且用地牵扯到的法律及行政审批部门、手续都十分繁杂。一时之间,选地、用地成了光伏业界继补贴拖欠、限电之后的又一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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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日前,榆林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发改、供电等有关部门深入子洲、清涧、绥德、米脂四县开展光伏项目用地专项督查。督查组传达了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光伏扶贫调度会议精神,第一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必须于7月20日前全部开工,8月15日前完成组装工作,8月底前全部并网发电。


鉴于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国土资源部门必须尽快完成选址工作,各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为本次项目选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因国土资源部门造成选址工作延误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合理选址,不碰红线。各县在选址中要优先使用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杜绝占用基本农田。按照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安排,后续光伏扶贫项目将陆续开工建设,各县国土资源局要配合发改等部门做好后续项目的选址工作。对确需占用农用地的,要充分与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相衔接,将光伏扶贫项目用地纳入乡级规划调整完善中,预留好规划指标,确保项目的报批工作顺利开展。

 

陕西省在关于开展光伏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陕西省光伏扶贫主要在18个国定区县实施。从2016年起,用5年时间在18个重点光伏扶贫县的1932个贫困村建设总装机容量为100万千瓦的光伏扶贫电站。


为保障任务的顺利完成,陕西省要求建立省级统筹、市级协调、县级落实的工作机制。列入国家重点范围的18个区县所在市要成立光伏扶贫协调工作小组,区县要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光伏扶贫推进工作小组,确定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协调解决光伏扶贫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光伏扶贫工作早日见效;制定收益分配管理监管办法,防止收益分配不公带来的新矛盾和问题。


来源:国土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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