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原阳县光伏扶贫项目招标公告
责任编辑:dingshuang 作者:新乡市财政局 2017/8/22 16:01:50 浏览:1721 商业

1.招标条件


经原阳县脱贫攻坚小组研究决定,在原阳县产业集聚区县属标准化厂房1#、2#、3#、4#、5#、6#、7#厂房屋顶建设光伏扶贫项目,项目业主为原阳县和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现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单位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原阳县光伏扶贫项目


2.2 项目编号:

原交建2017GB80号(项目自动生成编号与该编号不一致,以“原交建2017GB80号”为准)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项目内容:

原阳县产业集聚区县属标准化厂房1#、2#、3#、4#、5#、6#、7#厂房屋顶光伏电站的规划、设计、设备采购、建设(包括升压站建设)、施工安装、调试、检测、并网运行总承包及运营维护等内容。


2.5 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项目拟在原阳县产业集聚区内县属七座标准化厂房屋顶进行光伏电站的建设,拟建设装机容量不低于3.5MW,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200万元。


2.6 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规划、设计、设备采购、建设(包括升压站建设)、施工安装、调试、检测、并网运行总承包(EPC交钥匙工程)。

监理服务标段:本项目施工至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7工期要求:

设计、采购及施工标段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

监理服务标段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2.8 质量要求:合格;

项目需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国家质量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满足光伏发电站相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满足电网公司并网相关条件,运营维护满足国家相关技术要求及发电指标;该项目中所使用多晶硅组件自项目投产运行之日起,一年内衰减率不高于2.5%,20年内不高于20%,前10年光伏逆变器转换效率不得低于98%。


2.9免费质保期:

中标公司建成并网发电后,前三年(含2年缺陷责任期)负责管理维护运营,发电收益归甲方,从第四年起,交付地方政府运营(其中光伏组件质保期不低于10年,逆变器质保期不低于5年)。


2.10标段划分:共计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施工标段,第二标段: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1.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1.8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设计单位需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开标需提供涉及本项所要求的相关证件及合作意向书);

3.1.9投标人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金太阳或CQC认证证书;检测报告包括:第三方产品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3.1.10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实施过同类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

3.1.11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1.1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1.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 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6 投标人需具备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7 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电力工程)资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2.8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记录告知函(涵盖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授权委托人,以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2.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2.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其它形式报名。


4.2 投标人报名需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址http://www.xxggzy.cn)点击首页面“新版网站入口”,点击“电子交易平台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报名(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


4.3 报名时间:请于2017年 8月22日至2017年8月 28日(法定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0元/份,售后不退。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提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招标文件由网上下载获取。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详细操作请参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新版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17年 8月22日至2017年8月 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0至17:00。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费按标段(包)现场收取,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09 月 14日09时 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原阳县新城区人和街财政局西配楼)第一开标室


6.3开标时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参加开评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原阳县人民政府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原阳县和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师健

联系电话:15136783151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26

楼2608室

联 系 人:党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1—88881296  13673970502

传    真:0371—88881296

邮    箱:tlzb0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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