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扶贫办、省财政厅联合发文,确定常山县、莲都区、青田县、松阳县、遂昌县5个县(区)为2018年“光伏小康工程”实施县。
“光伏小康工程”究竟是什么?“光伏小康工程”其实就是变相的光伏扶贫。早在2014年10月,国家能源局、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决定利用6年的时间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紧接着国家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加快光伏扶贫工程,支持光伏发电设施接入电网运行,发展光伏农业的目标;2016年3月,国家发改委、扶贫办、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光伏发电扶贫工作的意见》这一些列政策的支持为“光伏小康工程”的顺利开展,扫清了前方的障碍。
2016年6月,浙江省扶贫办、财政厅、能源局、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联合下发了《浙江省“光伏小康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把光伏发电与小康工程结合,在浙江辖区内29个县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让低收入农户收入增幅高于浙江省农民收入平均水平。
据悉“光伏小康工程”通过五种形式来实施:当地财政与贫苦户共同投资的模式;用户通过扶贫小额贷款,省财政贴息的形式;金融机构开辟绿色光伏通道,以信用贷款,光伏股权质押、产权质押等,用户分期还款形式;社会爱心捐助形式;企业、政府、用户三方均摊形式。
2017年缙云、平江、磐安等县是浙江省的“光伏小康工程”实施县。
来源:松阳县扶贫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