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国家能源局对于宁夏发改委的《关于恳请增加宁夏电力外送基地配套光伏发电项目的请示》进行了函复。文件指出,原则上同意宁夏自治区利用跨省跨区电力外送通道配置350万千瓦光伏电站的方案。其中,通过宁东至浙江±80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配置光伏电站200万千瓦;通过宁东至山东±660千伏直流输电工程配置光伏电站150万千瓦。
文件要求跨省跨区电力外送通道配置光伏电站应遵循“优先存量、优化增量”的原则,对增量项目应当采用竞争方式配置,将上网电价作为主要竞争条件。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17年一季度全国弃光限电约23亿千瓦时,宁夏、甘肃弃光率大幅下降,分别为10%、19%,比去年同期分别下降约10个和20个百分点。此次利用跨省跨区电力外送通道配置光伏电站的规模共计350万千瓦,或将一定程度上缓解宁夏地区的弃光问题。
文件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