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能源局印发浙江2018年度支持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公告
责任编辑:liliuyan 作者:光伏們 2017/10/19 10:52:00 浏览:1881 头条

10月17日,浙江省能源局印发了关于2018年度浙江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部分(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部分)竞争性分配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显示,2017年浙江省共有 5个县(市、区)、12个镇(街道)申请竞争清洁能源示范县、新能源示范镇,并要求参加竞争性评审的县(市、区)于10月18日(周三)17:00前将答辩人员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方式报至浙江省能源局。

 

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是指用于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微水能、地热能开发利用以及农村节能减排等建设的资金。据悉,2017年浙江省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补助了4个清洁能源示范县,6个新能源示范镇(街道)。


以下是“公告”原文:


关于2018年度浙江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部分(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部分)竞争性分配的公告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2018年度浙江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部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7〕807号)竞争性分配程序,现已完成清洁能源示范县、新能源示范镇申报材料初步审核和审核确认两个阶段工作,下步将组织专家评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核结果

 

2017年全省共有 5个县(市、区)、12个镇(街道)申请竞争清洁能源示范县、新能源示范镇。经省能源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初审,均符合专家评审要求(详见附表)。

 

二、专家评审

 

(一)评审时间地点

 

评审时间:2017年10月19日—20日,地点:杭州。

 

(二)评审专家

 

评审专家由省有关部门抽签确定5名评审专家组成评审组。

 

(三)评审方式

 

采用申报材料评审和电话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根据评审结果进行综合打分排序。

 

三、有关要求

 

(一)请参加竞争性评审的县(市、区)于10月18日(周三)17:00前将答辩人员姓名、职务以及联系方式报至省能源局。

 

(二)请答辩人员做好答辩准备,并在评审期间全天保持手机开机状态。

 

特此公告。

 

联系人:

 

省能源局运行监测处

 

王国庆电话:0571-87051712(兼传真);

 

王勃电话:17826832506。

 

浙江省能源局

 

2017年10月17日

 

2018年度浙江省发展与改革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部分参与竞争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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