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河北省发改委下发了《2017年普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计划(第三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本次安排的并网项目,于年底前并网发电的,上网电价按2017年当地标杆上网电价执行;于年底后并网发电的,按新的电价政策执行。本次共涉及23个项目,265.6MW。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下达2017年普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计划(第三批)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为加强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经各市申报、省级电网公司确认和网上公示,现就下达2017年第三批普通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截至6月30日前,已全额并网或具备并网条件,但仍有指标缺口的项目,予以补齐缺口。涉及项目13个、197.6兆瓦(附件1)。
二、截至7月17日前,已备案、主体工程建成,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按照备案规模的27%安排指标。涉及项目10个、68兆瓦(附件2)。
三、本次安排项目并网计划规模于年底前并网发电的,上网电价按2017年当地标杆上网电价执行;于年底后并网发电的,按新的电价政策执行。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