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能建拟4.84亿元收购电子科技四十八所两间光伏电站公司股权
责任编辑:yangxue 作者:自格隆汇 2017/12/1 15:10:00 浏览:1257 企业

內蒙古能建(01649.HK)宣布,于2017年11月29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电三建公司作为买方与电子科技四十八所作为卖方签订收购协议,内容有关电三建公司向电子科技四十八所分别收购乌拉特前旗光伏98.87%股权和阿拉善右旗新能源100%股权,从而获得乌拉特前旗光伏50MWp光伏发电项目以及阿拉善右旗新能源10MWp光伏电站项目。

 

收购协议项下产权交易已经于北交所公开挂牌,并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实施,由电三建公司依法作为买受人受让收购协议项下的标的公司。

 

乌拉特前旗光伏收购的对价为1.39亿元人民币(下同),而阿拉善右旗新能源收购的对价为2427.14万元。除转让价款外,电三建公司还须偿付标的公司应付中国电子科技财务有限公司的借款及利息(截至股权交割日,该借款及利息金额不会超过3.21亿元)。所以,收购协议项下总对价为4.84亿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乌拉特前旗光伏及阿拉善右旗新能源净资产总额分别为1.14亿元及1969.88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12个月,乌拉特前旗光伏及阿拉善右旗新能源除税后净利润分别为595.41万元及137.28万元。

 

公告称,通过收购标的公司的股权,公司将获得标的公司所运营的两个光伏项目乌拉特前旗光伏50MWp光伏发电项目以及阿拉善右旗新能源10MWp光伏电站项目。作为公司并购的首批光伏项目,乌拉特前旗光伏50MWp光伏发电项目与阿拉善右旗新能源10MWp光伏发电项目所处地区太阳能资源较丰富,项目前期手续完整;项目建设过程规范、手续齐全,符合各项法律规定,保证了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工程、技术和设备方案经济合理,促进了项目的持续运营;并购该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抗风险能力强,符合公司相关投资并购制度及发展战略的要求,推动公司新能源产业向规模化、集群化发展,且两个项目属於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环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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