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晚间,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发布公告称,公司与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于2017年12月5日签署了《东方日升光伏新能源项目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公司拟与常州金坛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某国有投资平台合资注册一家独立核算企业,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25亿元人民币,其中东方日升持股60%,甲方指定的投资平台持股40%。
合资公司设立完成后,将以获得有关各项审批和批准为前提,预计投资80亿元人民币在金坛区直溪现代产业园建设5GW光伏电池和5GW光伏组件的光伏产品制造基地,生产光伏电池片、光伏组件及相关产品。
若本框架协议后续顺利实施,预计将完善公司光伏电池片、光伏组件及相关产品产能布局,提升公司光伏电池片、光伏组件及相关产品制造的技术水平、自动化水平、成本控制等核心竞争力,扩大公司光伏产品在全球市场的份额,对公司的业绩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