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光伏集团光伏电站项目 支架集采招标公告
责任编辑:孙琦懿 作者:光伏們 2017/1/17 13:47:24 浏览:2471 企业

招标编号:SR-BT-201701-02


开标时间:2017年02月14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招新能源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招新能源投资(上海)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对内蒙包头50MW领跑者项目、安徽芮城10MW领跑者项目等共计60MW光伏支架及附件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招标编号:SR-BT-201701-02),特发布本招标公告,征集合格资质的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工程简介


内蒙古包头50MW领跑者项目为地面光伏电站,位于包头石拐区境内,总体地势较高,地形起伏较大,平均海拔高度在1210m 左右,场址中心位置约:东经110°05′04″,北纬40°38′23″。


山西芮城10MW领跑者项目为地面光伏电站,位于山西运城市芮城县国家生态光伏领跑者示范基地境内。站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0°15′-112″04″,北纬34°35′-35″49″。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包头50MWp、第二标段芮城10MWp),投标人应提供光伏支架和必要的附件,光伏支架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交货、现场试验、提供技术文件(包括图纸、说明书、计算书、标准和规范等)、技术服务,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


投标人应对光伏支架的试验、交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以及设备的必备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需投标方详细列出清单),货物到现场验收完成90天后起,提供五年质量保证期服务。


三、建设规模


新建60MWp地面光伏并网电站工程。


四、供货时间


供货时间:


第一标段包头50MWp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5月10日陆续供货,第二标段芮城10MWp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陆续供货。


五、资金来源:已落实,自有资金及商业银行贷款。


六、招标方式和原则


4.1招标方式:本支架集采招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承包人。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生产资格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合法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应具备2000MWp的年生产能力。


3、具有完善的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ISO14000环境认证体系、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体系。


4、最近3年(2013~2016)国内已执行合同供货量不应少于1000MWp,并入公共电网的供货量不应少于500MWp。具备低温环境和潮湿环境中的运行业绩,在北方地区和严寒重污秽地区已投运过同类型设备装机容量应不少于300MWp。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运行经验。上述业绩要求若为投标人自行投资项目需予以说明。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的供货。


6、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颁发的生产许可证,获得所在地区相关权威部门颁发的优质产品证书或产品质量监督免检证书。


7、投标人须有应急供货的能力。


8、执行本项目供货各个环节的主要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项目供货的经验。


9、开标前,获得业主单位认可的评估机构【深圳市实证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戎得(上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工厂审核报告,厂检收费为2万RMB每年次。获得评估通过的投标商列入合格供方名录,评标时可作为加分项,分值2分。


八、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人获得招标文件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


招标人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2、在2017年1月16日~1月22日9:00至17:00 期间,意向投标人向招标单位缴纳标书购买费用,每套招标文件200元,汇入招标单位指定账户。不论投标或中标与否,招标文件一律不退还。投标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汇款水单及需提供的相关证件后,向投标人发送电子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相关证件:


⑴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⑵ 业绩证明及质量体系证明文件;


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⑷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等其他形式)。


(1)投标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账户。通过个人账户购买的招标文件,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


(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C.支付成功后,招标人将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投标人。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招标人收款账户:


开户名称:招新能源投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上海奉贤支行


银行账户:121915744710501


4、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18:00,请在此时间前送达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31号万海大厦A座9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投标时应同时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本次招标定于2017年2月14日10:00在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31号万海大厦A座9楼公开开标,各投标人代表届时应出席。


7、上述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本公告在


联合光伏集团(http://unitedpvgroup.com)


中国能源网(http://www.cnenergy.org/)


光伏们(http://www.pvmen.com/)


能见(http://wap.nengapp.com/)


等以上官方网站和媒体发布。


招标机构:招新能源投资(上海)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31号万海大厦A座9楼


邮    编:518067


联 系 人:彭红日


电    话:0755-8785 0171 /15989862842


传    真:0755-2668 1301


邮   箱:pur@unitedpvgroup.com

 

招 标 人:联合光伏集团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31号万海大厦A座9楼


邮    编:518067


联 系 人:彭红日


电    话:0755-8785 0171


传    真:0755-2668 1301

 

监督部门:联合光伏集团审计部


监督电话:0755-2160 9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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